近代从西方传进来的带着奶酪黄油味的饮食文化,虽然使一些“趋新”人士对它“津津乐道”, 但对中国的传统饮食文化并没有产生多大的冲击,只不过增添了一道“异味”罢了,很多人只是偶尔尝一尝,然后依然如故,吃他的家乡菜。
上海最古老的西餐厅德大西餐社1897年的老照片。
在中华饮食史上,一向都是善于吸收外来饮食文化,并把它融入到中华饮食文化中,成为中华饮食文化的一部分,其中荦荦大者如对西亚、中亚、美洲地区农作物的移植,对佛教饮食文化的吸收等等。鸦片战争之后,面对着紧跟枪炮而来的带着奶酪黄油味的西方饮食文化,中国人抱着一种复杂且相互矛盾的心理:一方面,中国有着悠久的美食传统,当看到西方人吃着半生不熟的牛排、带着腥膻味的牛奶乳酪、喝着冰冷还要加冰的饮料、手持杀气腾腾的刀叉时,一种蔑视的心理油然而生,再加上饮食本身的固有惯性,国人在对待西式饮食的态度上,表现出的是鄙视与排斥;另一方面,当看到西方人体格比我们强壮、身体比我们健康时,又不禁把它与西方的坚船利炮和强权政治联系起来,认为就如西方人在政治、经济、军事上胜过我们一样,饮食方面一定也有胜过我们的地方。因此,也有人主张吸收西方饮食文化中的“先进”成分,强壮国人的体格、振奋国人的精神,以达到与西方人并驾齐驱的目的。
中西饮食文化的冲突
与西方的其他物质文明相比,最早接触西式饮食的中国人对它的评价并不高。大体上说,国人对西式饮食的印象有三:一是腥膻和生冷;二是使用刀叉给人以一种“野蛮杀伐”的印象;三是西方人对于吃过于随便,不够“文化”。
腥膻和生冷是西式饮食的特征之一,初次接触到这类食品的国人对此非常鄙夷和不屑,下面一段描写很有代表性:
他们坐在餐桌旁,吞食着一种流质,按他们的番话叫做苏披。接着大嚼鱼肉,这些鱼肉是生吃的,生得几乎跟活鱼一样。然后,桌子的各个角都放着一盘盘烧得半生不熟的肉;这些肉都泡在浓汁里,要用剑一样形状的用具把肉一片片切下来,放在客人面前。我目睹了这一情景,才证实以前常听人说的是对的:这些番鬼的脾气凶残是因为他们吃这种粗鄙原始的食物。他们的境况多么可悲,而他们还假装不喜欢我们的食物呢!……然后是一种绿白色的物质,有一股浓烈的气味。他们告诉我,这是一种酸水牛奶的混合物,放在阳光下曝晒,直到长满了虫子;颜色越绿则滋味越浓,吃起来也更滋补。这东西叫乳酪,用来就着一种浑浑的红色液体吃,这种液体会冒出泡漫出杯子来,弄脏人的衣服,其名叫做啤酒,你想,这些未开化的人,什么时候才能精通我前边提到的那位美食专家的教导……”
这里面,“苏披”是带着奶油味的浓汤,把喝汤形容成“吞食着一种流质”,是一种很轻蔑的夸张;生吃鱼肉确有其事,笔者曾经亲闻亲历过;“半生不熟的肉”应该指的是牛肉,西餐牛肉的制法讲究七分熟或八分熟,看起来还带着血丝,现在的中国人对此早已不陌生了;“有一股浓烈的气味”的“绿白色的物质”乳酪是西方人常备的食品之一,国人很容易联想到在加工的过程中长毛的传统食品乳豆腐,这里夸张了一些,说它“直到长满了虫子”;啤酒就不用说了,现在中国已经成为啤酒消费大国了,那时的国人还担心这种冒泡的饮料“弄脏人的衣服”。这段描写颇为生动,反映了最初接触西式饮食的国人的本能感受。
使用刀叉是西方饮食文化留给国人的另一个不佳印象。据说中国古时也使用刀叉,但因有失文雅,不合礼仪,早在商初起就改用“匕”割肉、用“箸”夹菜了。后来则更进一步,菜肴在加工的过程中就已经被切成合口的细片,连“匕”都废弃不用,而只用 “匙”舀汤、用“箸”夹菜。因此,筷子被视为文明开化的标志之一,而杀气腾腾的象“剑一样形状”的西餐刀具,则意味着野蛮与好狠斗勇,是“衣皮食肉”风俗的遗存。由于刀叉给人以“杀伐”的印象,所以在某些场合(如寿宴),国人忌讳使用刀叉,有竹枝词“寿头最怕请西餐,箸换刀叉顶不欢”为证。晚清“谴责小说”《官场现形记》描写行伍出身的洪大人吃西餐时“一个不当心,手指头上的皮削掉了一大块,弄的各处都是血。慌的他连忙拿手到水碗里去洗,霎时间那半碗的水都变成鲜红的了。”虽是小说家言,但实际上隐含着当时国人对具有“杀伐气象”的西餐刀具的疑虑和恐惧。
在近代国人的眼里,西方人对待饮食的态度不象中国人那样认真和讲究。对中西饮食都很熟悉的林语堂在《中国人》一书中对英式西餐作过如下的讽刺挖苦,很具代表性,可视作中国人对西方饮食评价的经典:
英国人不郑重其事地对待饮食,而把它看作一件随随便便的事情,这种危险的态度可以在他们的国民生活中找到证据。如果他们知道食物的滋味,他们语言中就会有表达这一含义的词语,英语中原本没有“cuisine”(烹饪)一词,他们只有“cooking”(烧煮);他们原本没有恰当的词语去称呼“chef”(厨师),而是直截了当称之为“cook”(伙夫);他们原本也不说“menu”(菜肴),只是称之为‘dishes’(盘装菜);他们原本也没有一个词语可以用来称呼“gourmet”(美食家),就不客气地用童谣里的话称之为“Greedy Gut”(贪吃的肚子)。事实上,英国人并不承认他们自己有胃。……英国人感兴趣的,是怎样保持身体的健康与结实,比如多吃点保卫尔(Bovril)牛肉汁,从而抵抗感冒的侵袭,并节省医药费。
中国菜不仅种类丰富多彩、烹调方法千变万化,而且“文化性”也是很强的,表现之一就是不管是多么普通的菜肴,都可能被冠以富有诗意的名字,如把豆腐番茄青菜汤叫做“珍珠玛瑙翡翠汤”、把黄豆芽炖豆腐叫做“金钩挂玉牌”等等,而西餐的菜名却是一眼就望到底的“某某烤鱼”、“某某炸鸡”之类;中国餐馆的名字也都是意味深长的,如“全聚德”、“菜根香”之类,不象西餐馆那样总是取“倒人胃口的‘弗雷德全日餐’、‘肯的街角咖啡屋’”。因此,即使是在国事日非的近代中国,国人对自己具有悠久历史的传统饮食文化也是充满着优越感的。
从文化人类学的角度来说,中西饮食文化也存在着明显的差异:一般来说,农耕地区的中国人(占总人口的绝大多数)过去是不怎么吃牛肉的,而牛肉却是西方饮食文化中必不可少的食物原料。晚清小说《文明小史》第18回有一段从内地来到上海的人拒绝吃牛肉的描写,颇能说明问题:
一霎西崽端上菜来,姚文通吃了,并不觉得奇怪,后来吃到一样拿刀子割开来红利利的,姚文通不认得,胡中立便告诉他说:“这是牛排,我们读书人吃了补心的。”姚文通道:“兄弟自高高祖一直传到如今,已经好几代不吃牛肉了,这个免了罢。”胡中立哈哈大笑道:“老同年!亏你是个讲新学的,连个牛肉都不吃,岂不惹维新朋友笑话你么?”姚文通还是不肯吃。康伯图道:“上海的牛肉,不比内地,内地的牛,都是耕牛,为他替人出过力,再杀它吃它,自然有点不忍。至于上海外国人,专门把它养肥了,宰了吃,所以又叫做菜牛,吃了是不作孽的。”
虽然是小说,但实际上是当时社会现实的真实反映,为我们提供了中西饮食文化差异的清晰场景。
中西方饮食文化在文化人类学上的差异,有时甚至还会引发冲突。1927年,毛泽东通过对湖南部分地区的考察发现:“牛。这是农民的宝贝。‘杀牛的来生变牛’,简直成了宗教,故牛是杀不得的。农民没有权力时,只能用宗教观念反对杀牛,没有实力去禁止。农会起来后,权力管到牛身上去了,禁止城里杀牛。湘潭城内从前有六家牛肉店,现在倒了五家,剩下一家是杀病牛和废牛的。衡山全县禁绝了杀牛。一个农民他有一头跌脱了脚,问过农会,才敢杀。株州商会冒失地杀了一头牛,农民上街问罪,罚钱而外,放爆竹赔礼。”这里说得很清楚,牛本来被农民视为命根子,不杀牛几乎成了“宗教”。可能是由于湘潭是开放商埠、株州是铁路交通枢纽的关系,这两个城市出现了一些需要消费牛肉的外国人或“开风气之先”的中国人,湘潭一度出现了6家牛肉店,株州的商会杀了牛,触动了农民的“宗教”。随着农民运动的开展,牛肉店和杀了牛的商会受到了冲击,牛肉店被迫关张,商会被迫赔钱赔礼。毛泽东的本意是要以此说明湖南农民运动的发展状况,却无意中道出了中西饮食文化的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