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时期私人刻书成风,尤其是在富庶的江南、繁华的北京等地,私人开设的书坊书肆更是多得出奇。高鹗续写的《红楼梦》就是由程伟元以活字版排印出版的。程伟元用现在的话说就是一个“书商”,高鹗就是他的一个“签约作家”。因为书坊是自负盈亏的,程伟元要考虑市场,因而就谎称,他曾见过120回的目录,甚至后40回的有些章节也为原本所有,不是他们妄意续貂的结果,这种做法类似于今天的“商业炒作”。
私人刻书业的发达给文化的保存、传播带来了很大的便利,同时也给统治者出了一道难题:要完全禁绝吧,牵扯的面太广,会使成千上万的人衣食无着;任其发展吧,又担心这些私刻的书里有“悖逆”、“讪谤”内容。因而,除了制定一系列的“避讳”、“违碍”、“僭妄”条令以及收缴、窜改他们认定的“违禁”书目外,最常见的方法就是制造“文字狱”。明清两代是中国“文字狱”最为发达的时代,尤以我们今天津津乐道的“康乾盛世”为最。
据统计,那部乾隆自诩为囊括了天下所有书籍的《四库全书》,只收录图书3457 种,而焚毁或部分焚毁的竟达2665种。雍正时宣布大学者吕留良的书为“大逆之书”,而当时吕留良和他的儿子吕葆中、弟子严鸿逵已经死了,雍正还命令人开棺戮尸,并从尸体上割下脑袋示众。他的另一个儿子吕毅中“斩立决”,诸孙从宽免死,但都发配宁古塔为奴,出版吕留良著作的编辑车鼎丰、车鼎贲兄弟判“斩监候”,家产全部折银充公。1761年,钱谦益案发。乾隆命翰林院删除钱的诗文,斥其为“乱民”、“非人类”。过了几年,乾隆又下令在全国范围内,细致地收缴钱谦益著作的每一页刻板,不许片简遗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