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上婚礼是久居新安江上的“九姓渔民”特有的风俗。所谓“九姓渔民”的九姓是陈、钱、林、袁、孙、叶、许、李、何。在建德最多的是陈、钱、许、叶、孙几姓。他们世世代代生活在水上,以打鱼、载客为生,很少与岸上人来往,形成了自己独特的习俗。
相传“九姓渔民”是明初陈有谅及其部将的后代,因为与朱元璋争夺天下失败,被贬至新安江上,永世不得上岸,不准穿鞋、不准穿长衫、不准读书、不准应试、不得与岸上人通婚。由于没有文化,他们子孙后代连正经名字也没有,正花名册上便以阿狗、阿严、水猴、水鬼等称呼代替。虽然也有一些正直的清官为他们平反过,如清同治五年,严州知府戴磐曾给他们发了“改贱为良”的“执照”,并立过碑;民国政府也曾准予其自由上岸,但“九姓渔民”仍受人歧视,直到解放后才有了彻底改变,与岸上人享有一样的权利。
婚礼过程由迎亲家船、送嫁妆、唱利市歌、喂离娘饭、抬新娘、拜堂、入洞房、抛喜果等情节组成。其间司仪先生的穿针引线和利市婆婆诙谐风趣的说唱,生动展现水上渔民的生活情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