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报告就是不能公开报告,需要秘密约见。皇帝当然想掌控所有的事情,但也不能不顾及大臣们的实际情况。那么,有没有这样一种制度,既可以满足皇帝的需求,又能够避免大臣们因公开奏报而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明代,承袭前代的制度,官员可以采用题本和奏本两种方式上书皇帝。其中,弹劾、兵马、钱粮、司法等公事用题本,陈述私事用奏本。清代前期,也沿袭了这种制度。但是,题本的拟写和行文程序复杂,必须用仿宋体书写,加黄,折面要求摘要,还需要誊写副本,制作完毕后递交通政使司转内阁,经内阁学士审核、草拟批答后呈送皇帝,皇帝批阅后再经人用满、汉文字誊清,然后发还,太过复杂。此外,题本很容易泄密,题本经过拟写人、通政使司、内阁、皇帝、抄写人等,环节多,过手者众,难免泄露。而奏本虽然比题本简单,但是要经历与题本相同的环节,同样存在着易泄密的缺陷。
顺治年间,为了避免这些不便,产生了一种新的文书形式——奏折。奏折不拘格式,书写自由,不必加贴黄,拟写快捷,而且无须送通政使司转内阁,可以直接呈递,由皇帝亲自启阅批示、保密性很强。乾隆年间,为了便于臣下上书,上谕旨:“同一入告,何必分别名色。”从此,奏折成为了国家正式文书。
国家的事务何其复杂,有些事情只需皇上知会,不能公开言传,于是,便出现了一种只能由皇帝知晓的奏折,称为密奏或密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