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晋之好”,是中国千年来喜结良缘的代名词,典出于春秋时秦晋两大强国几代间的相互通婚结盟。在古代贵族实行的一夫一妻多妾制下,妻子通常来自与丈夫门当户对的家族或利益集团,尤其是在战乱不息的春秋战国时更相当于战略盟友的派驻代表。这种婚姻根本没有后世艺术作品中所写的柔情蜜意,当事者服从的只是政治和军事需求。
早在古老的原始部落期间,通婚便成为结交方式,东周时的列国更是靠婚姻血缘作为结盟手段。公元前651年,齐相管仲在葵丘(今山东省临淄县)曾召集天下诸侯歃血为盟,假“周天子”之名公布了昭告天下的誓约,郑重规定“毋易树子,毋以妾为妻”。这种在现代被某些人视为生活作风的小节,在春秋之际却是关乎列国安危之大事。试想,当时诸侯若更换夫人及所生“树子”,岂不等于废黜盟友的姐妹或女儿、外甥或外孙之地位?这不仅会生内乱还可能引发对外战争。因此他们尽可姬妾成群,却不能允许以“二奶”替换“大奶”。
其实,在集团或国家关系中,任何联盟联姻都以共同利益为保障,血缘之谊遇到利害之争又会显得情薄如纸。以缔结“秦晋之好”的两国而论,秦穆公东向扩张侵犯了晋国利益,亲外孙晋襄公便率军在崤山伏击并大败秦军,已是晋国太夫人的穆公之女文赢向儿子讲情才放回几个被俘将领。纵观春秋战国史,外甥或外孙同舅舅或外公兵戎相见可谓家常便饭。此时夫人们夹在丈夫、儿子与父兄厮杀间的心情痛苦,根本不会被争利争霸的男人顾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