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之后,国家供养
退休制度的另一个要件就是退休后的待遇,这关系到退休官员老有所养、老有所尊的大问题。历朝历代对此都比较重视。
首先是政治待遇上,据《礼记》记载:卿大夫致仕称“国老”。一般官吏致仕称“庶老”,从称谓上就可以看出对老臣的尊重。到了唐朝,对致仕官员要举行欢送仪式。与现在发一个“光荣退休”的证书,虽然形式不同,但意思是一样的。三品以上官员致仕后,仍恩准在朝廷行走,参与国家大事。明朝的致仕官员在礼仪上依然受到尊重,在参加宴会、祭祀等活动中,仍享有原有职级的礼遇。
其次是经济待遇上,退休后会优厚对待。汉代规定,年俸禄在两千石以上的官员退休,可领取原俸禄的三分之一作为养老金;魏、晋时期的退休官吏,则干脆委任一个“顾问”之类的闲职,供养起来;唐代是五品官以上致仕者给半俸,功臣元勋经皇帝特批,退休后可保留全薪。如名相房玄龄、宰相宋璟致仕时,皇上特批均赐全禄。六品以下官员退休,则赐给一定数量的田地养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