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地区的民间舞蹈有秧歌、龙灯、旱船、扑蝴蝶、二人摔跤、打花棍、高跷等形式,多在一起配合演出,统称为“秧歌”。秧歌旋律流畅,节奏欢快简洁,其红红火火的场面、丰富的舞蹈语汇、情趣盎然的姿态和灵动活泼的表演风格,历来深受人们的喜爱。是东北人非常喜爱的一项喜庆活动。大秧歌,在东北已有数十年的历史,广袤的黑土地使它根深叶茂,并赋予了它纯朴而豪放的灵性和风情。
东北秧歌有悠久的历史,是北方劳动人民长期创造积累的艺术财富,它起源于插秧耕田的劳动生活,又和古代祭祀农神祈求丰收,祈福禳灾时所唱的颂歌、禳歌有关,并在发展过程中不断吸收农歌、菱歌、民间武术、杂技以及戏曲的技艺与形式,从而由一般的演唱秧歌发展到广大群众喜闻乐见的一种民间歌舞。
康熙三十年(公元1691年)杨宾在宁古塔(今黑龙江省宁安县)写的《柳边纪略》中,对当地人民的秧歌活动有过记载:“上元夜,好事者辄扮秧歌。”又说:“秧歌者,以童子扮三四妇女,又三四人扮参军,各持尺许两圆木,戛击相对舞,而扮一持繖镫(伞灯)卖膏者为前导,傍以锣鼓和之,舞毕乃歌,歌毕乃舞,达旦乃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