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台湾各民族同生共存的还有为数众多的汉族人民。汉人的祖先对台湾的开发做出了巨大贡献,而从大陆带去的许多民俗习惯至今也没有改变。与闽粤地区旧俗相仿,昔日台湾民间亦盛行“包办婚姻”,男婚女嫁,全凭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其他习俗也大致相同。
同姓不婚:中国传统婚俗,同姓不许结婚《左传》云:“男女同姓,其生不繁。”这在当时不无道理,因为那时的人口较少,同姓难免有血缘关系。但几千年后的今天,台湾仍保持着这种传统观念,如周姓、苏姓、连姓三姓,陈姓、胡姓、姚姓三性,徐姓、佘姓、涂姓王姓,以及萧姓、叶性二姓,许姓、柯姓二姓,也互不通婚,因为他们被认为是生于同一祖先。
相亲
这是结亲的第一步,即在媒人的安排下,让男女双方相互偷看,如两情相悦,便可定亲。相亲之日,媒人陪同男方及父母亲友前往女方家。坐定后女方出来端茶待客,顷刻间,男女双方“惊鸿一瞥”,女方即刻回房。不论是否中意,当女方再次出来收茶杯时,男方就将红包放入茶杯。女方如见给的是大红包,便知男方中意,就再拿出芝麻、红枣、花生泡茶待客。相亲即告成功。
大娶、小娶和户内娶
这是三种不同的旧式婚礼。“大娶”即“明媒正娶”,仿照中另传统的婚庆“六礼”程序举行(据《仪礼?士昏礼》和《礼记?昏义》记载,中国古代婚庆“六礼”为: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小娶”指“招婿”和“招夫”(寡妇再嫁,男住女家)两种。“户内娶”也分两类:一是以少许聘金抱人家的幼女回来养,成年后和自己的儿子成婚,称“媳妇仔”(大陆称“童养媳”);二是以少许聘金抱人家的男孩回来养,长大后和自己的女儿成亲,或由外面娶媳妇进门,称“螟岭子”或“养子”。小娶和户内婚的仪式十分简单,如“媳妇仔”成婚,一般选在除夕夜举行,“围炉”后,长辈便嘱咐自己的儿子和“媳妇仔” 双双进房,就算是完成婚礼,正式结成夫妻,此俗在台湾称为“推做堆”。
“大娶”则要隆重得多,一般按以下五个程序进行:先是“问名”,即“议婚”,男女互换庚帖,请算命先生看双方是否适宜结婚(台俗、,夫妇年龄相差三岁或六岁是忌讳),也就是合八宇。八字是一张宽1寸、长8寸的红纸,上有男女当事人的出生年月日。交换八字以后,男女两家分别将八字放在自宅正厅的神佛祖先牌位之前,并烧香拜佛。在这三天之中,这家中如果发生了口角、窃盗、器物毁坏等事,就被认为是一种不祥之兆,这桩婚事也就谈不成了。三日内若家中平安无事,则将男方的庚贴送女家,女家接受之后,或问卜于相师,或即表示同意合婚。
在旧礼俗中,男女双方议婚之初,也有由女方经媒妁请男家提出“字仔”(八字),作为探听男方之依据,女方如果认为适合而吉祥,即将男女生庚各写一谱,送给男家,否则将原件退回作罢。也有的人拿八字请算命先生算,如果两人八字不合,则婚事就不用再说了。
以前一般人家婚娶,十分注重八字,婚事成不成,八字有很重要的影响作用,依照旧习惯,八字上的文字必须是偶数,如果是奇数,要设法增减成偶数,因此一般八字的写法都有一定的格式,男的名字后面加上“乾造某某年某某月某某日某某时建生”等字,女的也是一样,写上名字然后加“坤造某某年某某月某某日某某时瑞生”,建瑞两个字就是为了凑成偶数而弹性运用的字,这就是一般所称的“婚仔”,算命先生把男女双方的八字合成一帖,称之为“合婚”。
次为“送定”,即订“婚约”。男方由媒 人陪同到女家,送金银首饰等礼品,女方以礼回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