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阳之名,缘自魏文侯十七年(公元前429年)于洽水北岸(今洽川镇莘里村)筑城,取名“合阳城”。早在新石器时代,就有先民在合阳土地上繁衍生息;部落时代为有莘氏部族聚居之地。约公元前21世纪,夏启封支子于莘(今合阳),称“有莘国”,简称莘国,上属雍州。商代因之。
西周时,有莘国改属畿内地。公元前770年,周平王迁都洛阳后,废有莘国,并入晋国,称“莘地”、“梁”或“羁马”。晋出公二十二年(前453年)韩、赵、魏三分晋室后,莘地属魏“西河之地”。魏文侯十七年(前429年)于黄河西岸合水(亦称洽水,清初断流)北岸筑城,取名“合阳城”,西河之地始称合阳。秦惠文八年(前330年)魏献西河之地于秦,秦置“合阳邑”,上属内史郡。
秦二世三年(前207年),西楚霸王项羽划秦腹地为塞、雍、翟三国,号称“三秦”,合阳属塞国。西汉高祖二年(前205年)灭塞,合阳归汉,属河上郡。九年(前198年)改属内史郡。景帝二年(前155年)改“合”为“郃”,始设“郃阳县”,属内史郡。武帝太初元年(前104年)属左冯翊郡。东汉光武帝建武元年(25年),并郃阳入夏阳县(今韩城市)。
明帝永平二年(59年)复设郃阳县,且将汜爱县(今澄城县)并入,上属左冯翊郡。三国魏文帝黄初元年(220)至西晋愍帝建兴三年(3150)年,郃阳属冯翊郡。十六国时,郃阳先后被前赵、后赵、前秦、后秦、大夏等国占领,县置流废。南北朝北魏太武帝太平真君七年(446),析郃阳,于东北部设宫城县(治所在今东宫城村),于南部设五泉县(治所在今良石村)。
孝文帝太和十一年(487),又于中部设郃阳县,三县皆属华山郡。西魏文帝大统六年(540),调整郃阳县属武帝郡,宫城县、五泉县属澄城郡。北周明帝二年(558),并宫城县及五泉县的乳罗山地区入郃阳县,上属澄城郡。隋文帝开皇三年(583)郃阳属同州。十六年( 596),县治由黄河西岸迁至县中部(今县城),改同州为冯翊郡,郃阳属之。
唐高祖武德元年(618),郃阳复属同州。三年(620),析郃阳东部黄河沿岸一带设“河西县”,两县皆属同州。八年(625 ),郃阳县属西韩州,至太宗贞观八年(634)复属同州。玄宗天宝元年(742),郃阳、河西两县属冯翊郡。肃宗乾元元年(758)复同州之称,郃阳、河西两县属之。乾元三年(760),改河西县为夏阳县。五代初期,郃阳、夏阳两县属河中府,后同属同州。
北宋神宗熙宁四年(1071),撤夏阳并入郃阳县。金宣宗贞祐三年(1215),划属桢州。元世祖至元六年(1269),复属同州。明代,仍属同州。清世宗雍正十三年(1735)同州改府,郃阳为其辖。
1913年,郃阳县隶属关中道。 1933年,直属陕西省。1938年,析西北山地红石崖一带归黄龙垦区;后属黄龙县。次年,划郃阳县归属陕西省第八行政督察区专员公署所辖。 1948年3月26日,郃阳解放,划为陕甘宁边区政府黄龙分区所属县。同年12月,郃阳县人民政府成立,改由陕甘宁边区政府大荔分区所辖。 1950年隶属陕西省渭南专区。1956年10月至1958年12月直属陕西省管辖。1958年12月,郃阳县并入韩城县,1961年8月22日恢复郃阳县建制,隶属渭南专区。 1964年9月国务院更改生僻地名,改“郃”为“合”,称合阳县。1968年,渭南专区改称渭南地区,合阳县仍属之。 1995年,渭南地区撤地建市,合阳县属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