烽火台也称烟墩、烽燧、烽堠、墩台、亭、狼烟墩等。当出现敌情时,白天在台上燃烟,夜晚明火示意以传递信息,在长城沿线和关城附近均根据需要而修筑,多建于高山顶、易于了望的主阜和道路折转处。烽火台与敌台、关城卫所等密切配合构成了一套较为完整的长城军事防御体系。
唐山境内共发现烽火台56座,但保存较好的为数不多。下面将我们对烽火台的类型、建筑结构及防御功能等问题的认识整理如下,与同行们共同探讨。
一、烽火台的类型
通过对唐山境内明长城的实地调查,我们按烽火台的设置特点将其分为四种类型:一是紧靠长城两侧,称之为沿边烽火台;二是向长城以外延伸,称之为腹外接火烽火台;三是向内地州府城深层联系,称为腹内接火烽火台;四是沿交通线排列的,称为加道烽火台。
沿边烽火台在以上四种类型的烽火台中占大多数。迁安县清泉村附近长城54号敌台西48米处有一座这类烽火台,现仅存基址,呈方形,7米见方,位于城墙内侧,距城墙2.15米。在此烽火台东、西两侧的城墙上各有一下城马道,马道为石砌台阶,宽1米,这是为了便于守城士兵上下城墙以迅速到达烽火台而设的。迁安县四道沟村附近长城133号敌台西356米处有一烽火台,长方形,南北宽5.5米,东西长8.6米,位于城墙内侧,距城3米。此烽火台西侧城墙上有一下城马道,马道为石砌台阶,宽0.9米。这座烽火台四周包砖,保存较好,这一带城墙也是唐山境内保存得最为完整的一段城墙,城墙两侧的垛口尚存。迁安县马井子村东侧长城有一烽火台,方形,7米见方。值得一提的是,在此烽火台燃烟点火,恰可顺山谷向东传递至四道沟133号敌台处的烽火台。此外,沿边烽火台还有连续设置代替敌台的建筑。如迁西县太平寨一带长城从179号敌台西始至182号敌台之间约900米的城墙,在城墙两侧置烽火台四座。迁西县青山口至董家口长城,海拔在600米以上,其中八面峰海拔813米,为唐山最高峰,山势险要,没有垒筑城墙,也没有建敌台,只在山脊上建一些烽火台,但是目前这些烽火台倒坍严重,只存遗址。从280号敌台西至282号敌台之间,城墙3000余米,建烽火台7座。
腹外接火烽火台建筑在城墙外侧,我们认为这主要是因为地理环境的原因,将烽火台延伸至此便于传递军情。这类烽火台多处于山谷的底部或山峰处。如迁安县清泉村52号敌台北有一烽火台,现位于今青龙县境内,方形,长10米,残宽6米。此烽火台在城墙外侧,距城墙100余米。北部及西部均已坍塌,因为此烽火台在城墙外侧,为便于守城士兵迅速下城点燃烟火,但又必须对敌人攻城设防,所以并没有象城内侧的烽火台那样在城墙上直接砌下城石阶,而是在长城城墙内部筑一通道,通道从城墙墙顶上入口,沿石阶下到城墙内部,然后在外墙设一洞口,再通向烽火台。通道长1.6米,宽0.7米,外墙洞口高1.7米,宽0.55米。这一带地势即为山谷地带,在此点燃狼烟则可穿越山谷,向东将军情传递到河流口山顶的敌台(编号为43,当地俗称尖楼)。尖楼恰巧位于当地长城至高点和城墙转角处,长城从尖楼折成南北走向。
腹内接火烽火台:这类烽火台的设置是为了向内地州府传递军情,多设于关隘城堡之地。在迁西县榆木岭关231号敌台西有一烽火台,东西10.4米,南北11米,是砖包烽火台。此外,在迁安县白羊峪关、迁西县大岭寨关等关口要地均设置有烽火台。
加道烽火台:这类烽火台距离城墙较远,有专门的道路与长城相通,故以此命名。在唐山境内长城沿线发现的最为典型的加道烽火台位于迁安县冷口村西,今冷大公路西侧山顶。为夯土石砌,距离城墙约400米。看上去此台有不着边际的感觉,实际上这是将军情向内地传递的重要转接点,对于府内州城做好打仗、征兵等应急事务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照1)。
二、烽火台的建筑结构
烽火台建筑有石砌和包砖两类(照2),石砌烽火台占绝大多数。与长城墙台不同的是,烽火台的建造用料并不是与所处地段城墙用料一致。虽然在包砖烽火台附近,城墙也是包砖结构,但大多数包砖城墙附近发现的烽火台却是石砌。所以保存较完整的烽火台很少。
烽火台的形状绝大部分为方形或长方形,圆形的较为少见。尺寸根据当地情况而各异,长5米、7米、10米等大小不一。石砌烽火台四周用较大的自然石垒砌出墙面,从底部到顶部稍作收分,有的也在底部垒砌二、三层条石找平。内部填充小石块和山皮土夯实(照3),顶部再建守房。但由于烽火台坍塌严重,守房都已荡然无存。现存烽火台残高一般为3~5米之间,残破较严重的仅存半米。包砖烽火台与石砌烽火台不同之处就是在自然石块垒砌的墙体外侧,底部四周刨槽铲平后夯实,然后垒砌标准的大块条石,用条石找平后再垒筑青砖,白灰泥勾缝,并按比例向上收分,顶部建守房。包砖烽火台因建得牢固,保存较好。
三、烽火台的防御功能
早在秦汉时期,烽火台即与长城密切结为一体,与敌台、墙台等长城建筑相互配合,构成了长城防御系统的基层组织,在我国古代军事史上占有重要地位。
汉朝的烽火台在台子上竖立一个高架子,上面挂着一个笼子,笼子内装着干柴枯草,如果发现敌人来犯,夜间放火叫“烽”,白天燃烟叫“燧”,所以烽火台也称之为烽燧。《史记·正义》中记载:“昼日燃烽,以望火烟;夜举燧以望火光也。烽,土橹也;燧,炬火也,皆山上安之,有寇则举之。”1在汉简记录中,烽燧人数有五、六人和十多人,其中燧长一人。戍卒平日的任务必须有一人守望,其余作修建、收集柴草等工作,还有一人做炊事工作。那时烽火台的守备器物中有长杆二。皮置芯草各一。母阁羊头石五百。布蓬三。楼堞四。没荫二。案垒二。枪四十。布表一。木椎二。大积薪三。弩长臂二。破蓬一。小苣三百。鼓一。门戍二编一。药盛橐四。另外还设置一部分生活用品,如贮水的罂、柴草等。2
而宋人所著《武经总要》所引的唐朝烽式制度,大体分为:烽燧的设置、烽燧的组织、烽火的种类、放烽火的程序、放烽火的方法、烽火报警的规律、传警、密号、更番法等九类。基本上沿革了汉代制度,但较汉更为具体完善。
明代烽火台燃烟放火制度也是在前代基础上改进的,除了放烽、燃烟之外,还制定了鸣炮制度,与此同时在点火放烟时还加硫磺、硝石助燃。为便于防守和执行勤务,烽火台配备旗帜、鼓、弩、软梯、炮石、火药、狼粪、牛粪、柴草等,并且根据入侵敌人的人数以及军情紧急程度,有不同的传递方式。如明成化二年(1466年)的法令规定:令边土堠举放烽炮,若见敌一、二人至百余人举放一烽一炮,五百人二烽二炮,千人以上三烽三炮,五千以上四烽四炮,万人以上五烽五炮。这样迭次增加炮声和助燃,使传递的军情更加快速和准确。
由于传递军情的重要性,对烽火台的管理十分严格,戍卒不得擅离职守,贻误军情。明成化二年法令中也有规定:合设烟墩,并看守堠失,务必时加提调整点。须要广积秆草,昼夜轮流看望,遇有警急,昼则举烟,夜则举火。接递通报,毋致损坏,有误军情声息。由于传报得宜克敌者,准奇功。违者处以军法。
烽火台的防御功能最重要的就是传递军情,它需要与敌台、墙台等长城建筑密切配合。有敌台的地方,敌台就充作传递烽火信息的墩台,没有敌台的地方按传烽路线必建有烽火台。戚继光所著《练兵实纪》中载:“自古守边不过远斥堠谨烽火。蓟镇以险可恃,烽火不修久矣。缘军马战守应援素未练习分派,故视烽火为无用。今该议拟呈会督抚参酌裁订:凡无空心台之处,即以原墩充之,有空心台所相近百步之内者,俱以空心台充墩。大约相去一、二里梆鼓相闻为一墩。”3为了便于守台军士记忆,当时还有把各种敌情信号编成通俗易懂的《传烽歌》,让守军背诵记忆,这样一有警报,三个时辰之内就可传遍防线。《戚继光》一书中有这样的记载,4戚继光在镇守蓟镇长城时,曾在汤泉(今遵化境内)举行过一次边塞守军的战斗演习。当边墙之外的山间出现偷袭骑兵时,顿时警号齐鸣,烽火大举,士兵们全副武装,登台防守,不到半天工夫,全段防线都得到了警报,各支部队迅速做好了战斗准备。由此可见烽火台的防御作用何等重要。
纵观烽火台的结构类型及防御功能,这类建筑在整个长城防御体系中的重要性已清楚可见。但是由于自然的侵蚀和人为的原因,烽火台同城墙、关城、敌台等其它建筑一样,破坏得很严重,急需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