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月十六
嵊泗各渔岛上的人们,以农历八月十六日为中秋节,此俗源自宁波沿海。
相传南宋时,明州(即宁波)有一位叫史浩的人,在朝廷为相。他十分记挂家中父母妻儿,每逢八月十五中秋节,总要从都城临安(即今杭州)赶回故乡同亲人团聚。不料有一年。史浩在返乡过中秋的途中,因马失蹄而受伤,夜宿绍兴而不能按时返乡与亲人共度中秋佳节。
宰相家中因他以前年年都及时赶到过中秋,这次也相信他一定会回家来。所以左等右等,月上中天,玉兔满轮,仍不见他返回,直等到次日八月十六,才迎来了匆匆赶到的史浩,一家人在月上东山,重设供品祭月,共度佳节。从此,浙东沿海人民都以八月十六当中秋过了。
嵊泗在南宋时属明州府,明州渔民来岛上捕捞栖息,就把“八月十六当中秋”的节俗也带到了嵊泗诸岛。自古至今,嵊泗渔民十分重视八月十六团圆节,尤其是未婚或以婚青年渔民,总要带上月饼和补酒等,携妻儿上岳父母家贺节,以示感激与牵挂之情。岳父母家也要设下丰盛的家宴,款待女婿、女儿和外甥儿女,但不留宿,或是傍晚、或是晚饭后返回,夫家仍要团圆,设酒赏月吃月饼,沿习传今而不衰此俗。这种以八月十六为中秋节,为团圆节日,团圆是中秋节最主要的民俗信仰,也体现了中国人普遍的生活信念,甚至是人生理想中的一个重要部分。“时节三吴重,圆匀万里同”。追求团圆,对于终年风涛的东海渔民来说,更是世世代代最大的心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