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收方式各有不同
高级官员的年终奖一般由朝廷发放,国家财政出钱,有时候甚至是皇帝亲自掏腰包给宠臣发红包。那些低级别官员和一些不入流的一种办法是卖废品。秦汉魏晋时期,公文不是写在纸上,而是写在竹简上,一份较长的公文,得用一堆竹简。公文写成,从这个部门传达到那个部门,怕竹简丢失,也怕有人篡改,得用口袋装起来,扎紧了,再糊上胶泥,盖上公章。另一个部门收到这个口袋,剥掉胶泥,把竹简倒出来,装竹简的这个口袋就成了废品。那时候装竹简的口袋有皮质的,有丝织的,也有麻布的,都能卖钱。大点儿的部门,像负责监察百官的御史台,公文往来最多,攒的口袋也最多,到年底,运到市场上卖掉,一个部门的办事员就都有年终奖了。
南北朝以后,公文主要用纸张,公文往来只能靠驿马运送,路上怕纸张磨损,还得用封套把公文装起来。这封套,主要是布做的,史称“书囊”。有些穷衙门,旧书囊攒得多了,让裁缝改成衣服或者被单,过年时发给诸位同僚,虽然微薄寒酸,也算是一项年终奖。至于写公文用的纸张,每过一年半载,一定能攒下一大批,等过了保密期限,就能卖废品,卖得的钱,也能当成年终奖发。
小吏,朝廷是不会给他们发红包的,其年终奖还需要另外想办法。
放高利贷
再一种办法是放高利贷。唐朝和宋朝,都有那么一段时间(如唐朝的唐肃宗时期和宋朝的宋神宗时期),允许各机关单位向民间放高利贷。高利贷的本金,有朝廷拨付的“本钱”和“公用钱”,也有公务员们自己凑的集资款。上至六部,下至府县衙门,都把这些本金放出去。放贷的对象,主要是各单位辖区内的商人。放贷的期限,短则几天,长则一年。月息最低3%,而且是驴打滚的利滚利,利润相当可观。获得的利润,国家财政抽小头,本级单位留大头,大部分利息都存进了小金库,供领导调剂使用,一些钱用来吃喝玩乐,一些钱用到岁尾发年货、发红包。
拿公款去做生意
还有的衙门,嫌放高利贷来钱还不够快,直接拿集资款甚至公款做生意。
做什么生意呢?造酒,造醋,投资房地产,贩卖私盐。酒、醋、盐,大多数朝代都是专卖品,垄断经营,利润惊人。房地产生意,至少从晚唐就开始兴盛,晚唐的军阀、五代十国的将军、宋朝的王爷、明清两代的京官,很多人从事房地产开发。那时候的房产开发还很原始,其主要形式,就是在繁华地段买一块地皮 (或者动用职权霸占一块地皮),然后在上面盖门面房,盖好了,再对外出售或出租。像宋朝名将岳飞,在江西九江和浙江杭州,都经营过房地产,只是他很清廉,经营所得主要拿来补贴军用和兴办教育了,没放进私人腰包,也没有给下属发年终奖。但是别的文官武将贩卖私盐也好,走私别的违禁品也好,投资房地产也好,赔了,用公款冲账,赚了,自个笑纳,再给同僚和下属发点儿红包。
不同级别、不同性质的单位,“创收”的渠道和能力是天差地远的。职权大的衙门小金库充足,年终奖就多;没人理会的清水衙门小金库寒酸,年终奖就少。南宋大诗人陆游说过他那个时代的一句顺口溜:“吏勋封考,笔头不倒;户度金仓,日夜穷忙;礼祠主膳,不识判砚;兵职驾库,典了祓裤。 ”吏部是管官员升迁的,户部是管工资发放的,这两个部门,一个管人事,一个管财政,都是要害机关,所以红包多得收不完。而礼部主管文教,没人理会;兵部在太平时节用处不大,也没人理会,所以这两个机关的官吏就没有多少红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