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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的最高司法监察机关:都察院详介

2011-1-24 2:00:00   网友评论来源:辽沈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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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皇太极在其政权巩固和发展后建立起了最高司法监察机关——都察院。而大清朝“监察部”的第一任最高长官却是汉人张存礼。“文死谏,武死战。”感激涕零的张存礼等人兢兢业业铁面执法,眼见都察院官员们如此锋芒毕露势必被排斥、孤立,无法明言的皇太极自有一个个对付的手段……

 清都察院官员所用藏青缎打籽绣獬豸纹补子。

  “文死谏,武死战”

  后金天命时期及天聪初期,尚未建立司法刑罚部门,国人发生相争诉讼或者其他刑案,多是由汗及诸贝勒大臣共议解决,一些小的民事纠纷,则是在八旗内部按旧有习惯法处理。

  天聪五年七月,皇太极正式设立六部,由刑部主管国中刑狱、诉讼,但此时对宗室贵族、朝廷文武官员仍没有职能监督部门,对于大臣官员违法的稽查也处于空白状态。

  崇德元年(公元1636年)五月,皇太极设置司法监察机关——都察院。作为谏诤君主、奏劾诸王贝勒大臣、纠察六部官员的监察机构,其职责范围是参加议奏、会审案件、稽查衙门、监察考试等。

  都察院的设置始于明洪武十五年,其前身为御史台。都御史为都察院的长官,相当于汉、唐的御史大夫。清时都察院最高长官称为都察院承政,而第一任都察院承政为汉人张存礼。

  在中国历史上,御史这个官职是从秦朝起开始设立的。虽然我国历史上在战国时期,就有御史的名称出现,但是战国时期御史的职责是记事。秦以后御史的职责,才主要是纠察和监督。从秦到汉、隋、唐、宋、元、明、清,各朝都有御史一职。

  我们在影视剧中和舞台上得到的印象是,御史们敢于摸老虎屁股,在朝廷上敢于面对皇上表达自己的观点。但是实际上,御史们大都不会无所顾忌地对着皇上说三道四。他们中的多数人在运用言事的权利时,首先都会考虑利弊二字。

  当然御史中的少数人也会甘愿冒着惹恼皇帝的风险,拼死进言。“文死谏,武死战。”说的这是这个意思。历史上著名的谏臣谏言,有《魏征谏太宗十思书》、《韩愈谏阻迎佛骨表》、《林则徐禁烟制夷疏》等。

  所谓“文臣”,即国家管理者,肩负“治国”之重任。在国政的制定与处理上,应当大公无私,勤谨进谏;而不能见“君色”行事,顺水推舟,敷衍搪塞,误国误民。“文死谏,武死战。”所体现的是儒家“忠君”的道德规范。司马迁在《史记·商君列传》中有“貌言华也,至言实也,苦言药也,甘言疾也”之说。为君者若没有宽广的胸怀,作臣子的即使做好了牺牲的准备,也会落得个白白送死的下场。

  张存礼显然明白这个道理。

  第一任“监察”长官

  张存礼,辽阳人,大凌河一役投降后金后,被授一等副将世职。在被任命为都察院承政后,张存礼诚惶诚恐,向皇太极上疏:“昨天皇上下令以为臣张存礼担任都察院的最高长官,臣心中喜忧参半。一方面高兴的是臣竟然如此深得皇上的信任,得以担任形同于百官喉舌的重要职务,从而能够为国尽忠效力。如果皇上虚怀若谷,采纳为臣的建议,那臣就一定能够建功立业,名垂青史;另一方面,臣也不免忧心忡忡,因为为臣在接受皇上这一任命后,朝中尚逢迎而臣耿直,朝中大臣见不平事置若罔闻,对是非唯恐躲之不及,臣如果低眉媚世以保全自己,不仅违背自己的良心,而且会大大地辜负皇上的知遇之恩。”

  张存礼的疏言表达了两层意思:先是表达忠心,然后在表达自己会不避艰险恪尽职守的同时,也希望皇太极能够始终坚持对都察院官员的信任,不为谣言所动。

  皇太极对张存礼的想法心知肚明,一再宣谕:凡是政事制定方面的错误,或是朕误杀功臣、耽于游猎不理朝政、听信谗言疏远忠臣,对于百官的赏罚不当,都察院的官员都可以直接向朕指出,不必有半点隐瞒。诸贝勒、大臣骄奢淫逸,对公务有怠慢之心,贪财好物,都察院官员也应查明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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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逯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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