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人范摅的《云溪友议》载:秀才杨志坚嗜学而家贫,妻子王氏便向他索要休书离婚。杨志坚无奈,赋《送妻》诗云:“平生志业在琴诗,头上如今有二丝。渔父尚知溪谷暗,山妻不信出身迟。荆钗任意撩新鬓,明镜从他画别眉。今日便同行路客,相逢即是下山时。”王氏拿上这首诗,到官府请求离婚,州官颜真卿认为王氏嫌贫爱富乃“污辱乡闾,伤风败俗”,判处棰刑(即打二十板),准其改嫁,以示警戒;赠杨志坚布帛二十匹、米二十石,并留任署中,还将此事公之于众。此后,“江右十数年来,莫敢有弃其夫者”。杀一儆百,此后数十年间江右之地不敢再有休夫的妻子了,足见在唐代,女子休夫或许较为常见。
即便在程朱理学兴起的宋代,也有女子休夫的。宋人李廌的《师友谈记》记载了一个例子:章元弼娶漂亮的表妹陈氏为妻,而他却相貌丑陋猥琐。章元弼喜好读书,得到苏轼的《眉山集》后,直看得废寝忘食。夜夜孤枕难眠的陈氏遂主动恳求离婚,章元弼竟也应允了。章元弼因痴迷苏轼的作品,冷落了妻子陈氏,结果被妻子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