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就在当天军机大臣拟就停修谕旨之时,内廷忽然发下一道同治帝朱谕,列举恭亲王种种罪状,革去一切差使,降为不入八分辅国公(清代宗室封爵共分和硕亲王、世子、多罗郡王等共十四等,“不入八分辅国公”为第十等,奕訢的爵位由第一等降为第十等),交宗人府严议。9月10日又下一道朱谕,将对奕訢的处分改为革去亲王世袭罔替,降为郡王,仍在军机大臣上行走,其子革去贝勒郡王衔。同时,以“朋比谋为不轨”的罪名将醇王、文祥、李鸿藻等十名力主停修的王公大臣尽行革职。但就在第二天,即9月11日,慈禧突然在弘德殿慰谕奕訢,表示“十年以来,无恭王何以有今日,皇帝少未更事,昨谕著即撤消”。同时懿旨赏还奕訢及其子爵秩。这一“夺”一“还”,其实都是慈禧在幕后操纵,意在再次向朝廷内外表明奕訢等王公大臣都可被她玩弄于股掌之中,她已大权在握,她的权威不容轻觑,更不容侵犯。
至此,历时半年的“修园之争”虽以“停修”而结束。但由此引发的政坛风波却进一步加强了慈禧太后的权威,再次严重削弱了恭亲王奕訢的权势。因此,当同治帝在几个月后(1875年1月12日)突然病死,在慈禧深违祖制、采取一系列阴谋手段强立载湉湉(光绪)为帝以独揽大权的过程中,曾经权倾一时的奕訢此时却只能听之任之,甚至随声附和,日渐成为晚清政坛一个无足轻重的配角。
是否重修圆明园本来是个工程问题,但在封建专制的政治体制中,这种“工程问题”往往会演变成为“政治问题”。一旦最高统治者决定要上某项工程,反对者就有“犯上”之嫌,因为事关最高统治者的颜面和权威。而且,由于政争不能透明、公开,所以各派政治力量经常借机生事,以此大做文章。围绕着“工程问题”的相互斗争往往会导致各种政治力量的此消彼长,使政治格局发生某种变化。在这种背景中,“工程”就成为“政治”,所以对一些重大工程是否应当立项便很难作比较科学、客观的评估,立项后的实施操作更充满复杂斗争。这当然是“工程”的不幸,但利用“工程”达到政治目的,却是这种政治体制使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