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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食堂的奥妙:古代公务员的免费餐

2011-1-19 2:00:00   网友评论来源:财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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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放开肚皮吃,还有钱可分

  柳宗元《唐故秘书少监陈公(京)行状》中,有一段关于分配伙食尾子的故事,发生在陈京兼管集贤院食堂工作时,“始,御府有食本钱,月权其赢以为膳,有余,则学士与校理官颁分之。学士常受三倍,由公而杀其二。”可知,依品级高低决定数额,应是分配伙食尾子的惯例。负责整理编辑图书文献的学士们,多为五六品,而负责校对工作的校书郎一类,品秩要低得多,所以分伙食尾子也只能得学士们的三分之一。陈京改革分配方案为平均主义,在柳宗元看来是政绩,故予表彰。

  李翱为卢士琼撰写的墓志铭中,也有相似的故事。卢士琼在河南府任司录参军,分管机关食堂工作。在此之前,厨房依品秩高低向用餐者供应标准不一的肴馔,卢士琼“召主馔吏,约之曰:‘司录、判官、文学参军,皆同官环处以食,精粗宜当一,不合别二。无踵旧犯,吾不恕’。”到了月终分伙食尾子时,厨吏又照惯例,文学参军仅得司录的三分之一。卢士琼说,俸禄、职田等各种名目的薪水津贴都已经照品秩高低发放了,“此餐钱之余,不当计位高下,从此后自司录至参军平分之”。由此可见,无论膳肴供应还是伙食尾子分配,在实际操作中都存在等级制和大锅饭两种做法,而无论哪一种分配方案,按月领取的伙食尾子实际上已成为官吏个人收入的一部分。前文提及食堂制度在唐代始终得到维持,另有经济利益的原因可寻,即此谓也。

  河务食堂 媲美星级饭店

  明人余继登《典故纪闻》卷五中,有一段“洪武间,朝参官皆赐食”的记载,又称“至二十八年十月,以供给为难,始罢之”。朱元璋以“老悭”出名,官吏待遇很薄,由这段材料推测,各官署的食堂供应大概不会好到哪里去,当然“名份账”以外的实际情况就难说了。

  清代也是如此,特别是在嘴巴馋求口福之乾隆皇帝当道的年代,上行下效,那些生财有道、“效益”极高的单位,机关食堂可比五星级餐厅。如《水窗春呓》述当时各地河务机构的食堂,“其肴馔则客至自辰至夜半不罢不止,小碗可至百数十者”。据说从头吃到尾,非三昼夜,所以一向都是随到随吃随走,没有终席的。尤显阔气者,河务食堂的厨子,每人只做自己的拿手菜,厨房里煤炉数十具,各人做各人的,目不旁及。据说仅豆腐一项,就有几十种做法。由于这里面油水实在太足,所以机关首长多把食堂管理的差使委派给自己带到任上的“长随”。

  公家钱好赚

  机关食堂管理究竟有几多弯弯绕绕,唐太宗想不到,柳宗元也想不到。倒是齐如山先生以其亲身经历,给我们提供了一个实例。

  时在晚清光绪年间,齐如山得翁同介绍,进入北京同文馆修业。作为总理各国事务衙门的附设机构,该馆由总理衙门派两个司官为提调进行管理——

  购买一切东西,固然都有回扣,但大宗的进款,则在厨房。

  饮食最优,六个人一桌,共四大盘,六大碗,夏天一个大海,还有荷叶粥果藕等等。冬天则无大海,而添一个火锅。盘碗中的菜不必说,单说这个火锅,共分三种,任凭学生点要,一是什锦锅,二是白肉锅,三是羊肉锅,所有各种羊肉片、鱼片、肝片、腰片及鸡蛋冻豆腐等等,合着一切作料应有尽有,总之跟从前北平正阳楼一样,吃不够再添。这还不算,如果不愿吃,仍可随便要菜。不但此,倘有熟人来亦可留饭,也是随便要菜,不但吃饭一文钱不用花,连赏钱都没有。

  开饭的预算,是按馆中共总有多少学生,就归此数开饭。六个人一桌,每桌饭菜,合报六两。而学生吃的菜,[按]彼时的物价,有二两银子便足。只按菜价,利钱已经很大,而每日开多少桌,还有虚账。最初每顿饭开二十桌,后增至五十桌,可是常吃饭的绝对到不了一半。尤其是星期六及星期日,吃饭者不过几个人,而他也照样开账。每顿二十桌或二十五桌,大家给厨子算账,平均每天有四个元宝的进项。这笔款当然有一部分给提调,而得钱最多的还是厨子。

  包办此事的厨子头姓于,人称于八。自己捐的候补道台,给他儿子捐的郎中。请看这种腐败的程度,还要到什么样子?世界上无论何国,恐怕是不会有的。

   [编辑:逯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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