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着湘军打进天王府的曾国荃
大灾中的官商群像
李提摩太在回忆录中称赞由做过将军的曾国荃来当灾区的巡抚是一种“幸运”,“当发现一位政府官员侵吞救济金,中饱私囊时,他下令立即处决。这种果敢的行动震慑了其他官员,缘此他使政府官员免于腐败,也使乡村不至于失序”。
1878年3月,曾国荃向清廷上了《特参州县疏》,所参的地方官吏,包括吉州知州段鼎耀、代理荣河县知县王性存、试用县丞郭学海等等截留赈灾款的官员。最有意味的是,稷山县与和顺县的两个知县仅因在灾中修理知县衙门,也受到了曾国荃的严厉处分。除了“纪律处分”,有些贪黩官吏还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山西阳曲县的仓书李林儒——一个管理放赈的小吏在承办粥厂放赈中,侵盗米粮50石,被曾国荃下令就地正法。
这些在大灾之中“玩视民瘼”、“忍心害理”甚至舞弊自肥的官吏,的确彰显了晚清吏治的一些漏洞,但考虑到灾区幅员的辽阔,赈灾中调动财物的数额之巨,这次赈灾中腐败官吏的比重和危害并不特别突出。而且,大灾面前,山西“州县等官多有饔飧莫继者,且有得力之员因办赈焦劳过甚,遂至一病不起无以为验者”,如李鸿章办洋务企业的干将朱其昂、原甘肃道员张树炎、知州陈世纶、知县刘祥翰等皆在救灾中病故。据曾国荃统计,灾情发生以来,“计候补及在任正佐各员物故者,已近80员”。官吏亡故如此之多,除了灾后疫情蔓延的因素外,的确也有部分救灾官员积劳成疾的成分。
而在山西省外,政府倡导的官商捐助活动也取得了很大成效。官方捐助虽近于摊派,但据曾国荃1878年7月之奏疏,外省官员捐款捐物数量不菲,山西省城赈捐局就先后收过10多万两银子、1500石粮食。而民间渠道的捐助活动多由有名望的绅商主持,“红顶商人”胡雪岩一人给山西、陕西、河南等各灾区捐银合计即高达10万两;另据《申报》,苏浙一批热心绅士亲历灾区,经其筹备的捐银前后超过66万两。如此种种,都证明作为国家符号,当时的清政府还是具备一定的动员能力,尽管多数时候,政府要向捐纳财物者颁授“虚衔”,即荣誉官职。
天降奇灾考验着宛如夕阳西沉的帝国,清廷可以说竭尽了所能。究其实,紧接“同治中兴”时代(1862~1874),元老重臣均在,朝野风气未坏,中央政府的威严尚存,法纪和儒家道德并未遭到普遍蔑视,这些都是山西赈灾取得一定成效的原因。在此之后,一个看上去早已摇摇欲坠的帝国居然还能支撑30余年,从山西大灾中也能窥出端倪。
当然,清政府负责的思维终究无法突破过渡时代的一些显著特征。李提摩太离开山西时,向曾国荃提出了包括向粮价低的地方大规模移民、修筑铁路等建议。根据曾的指示,一群官员讨论后给予了回复:“修筑铁路过于超前,并且必须引进大量外国人,这会导致无穷无尽的麻烦,因此,从对山西是否最有利的角度看,最好不要修筑铁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