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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避讳趣闻:州官放火 百姓点灯

2010-9-17 2:00:00   网友评论来源:风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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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人采用的避讳方法,主要有三种。

  其一为改字。若遇到应避讳的字时,就改用其他的字。这种避讳的方法出现较早,也较普遍。如秦始皇讳政,秦朝改正月为端月。“端月,正月也。秦讳政,故曰端。”(《史记》)汉文帝讳恒,传说的后羿之妻姬娥遂改称嫦娥。汉光武帝讳秀,秀才改称茂才。清圣祖讳玄烨,紫禁城的北门玄武门遂改称神武门。

  其二为空字。若书写中遇应避讳的字时,采用空一格(字)、打一方框或“讳”、“某”等字表示。许慎在《说文解字》中,凡遇当朝皇帝的名讳,就不作任何解释,只写“上讳”二字。如“秀,上讳”。

  其三为缺笔。如遇到应避讳的字时,则少写一笔或两笔。一般多为最后的一笔或两笔。如清雍正时规定,凡书中遇“丘”字,必须缺笔。若姓名或地名中的“丘”字,一律改为“邱”字。

  这三种避讳的方法都有问题。改字和空字,常导致后人很难推断原字,甚至理解错误;缺笔则更易造成错读成其他字。如唐睿宗李旦,若省去最后一笔,就变成“日”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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