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清朝,宗室爵位共十二等,即和硕亲王、多罗郡王、多罗贝 勒、固山贝子、奉恩镇国公、奉恩辅国公、不入八分镇国公、不如八分辅国公、镇国将军、辅国将军、奉国将军、奉恩将军。其中只有和硕亲王和多罗郡王的府邸可 以称其为王府,贝勒以下只能称为府。北京城内建有四十多座王府,外城没有王府。
清朝对王府的规制是有严格的要求的,《大清会典》 卷五十八“工部”记载:亲王府制,正门五间、启门三、缭以崇垣、基高三尺。正殿七间,基高四尺五寸,翼楼各九间。前墀扩以石阑,台基高七尺二寸。后殿五 间,基高二尺。后寝七间,基高二尺五寸。后楼七间,高基高尺有八寸。共屋五重。正殿设座,基高一尺五寸。广度十一尺,后列屏三,高八尺,绘金云龙。凡正门 殿寝的均覆绿琉璃瓦,脊安吻兽,门柱丹垩,饰以五彩金云龙纹,禁雕刻龙首,压脊七种,门钉纵九横七。楼房旁庑,均用筒瓦。其府、仓禀、厨厩及典司执事之 屋,分列左右,皆板瓦,黑油门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