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木兔和食兔肝
俗语说:“千里不同风,百里不同俗。”风俗因地而异,因民族而异,我国疆域广阔,民族众多,因此,同样是兔子,却有完全迥异的习俗。
在我国一千年前的辽族,前身是契丹族,源于东胡,是辽河上游的一个游牧民族。因为契丹人以游牧为生,对兔子一类小动物既不以为奇,也不作为神物崇拜,只是一种狩猎对象而已。从这点出发,他们也产生了和兔子有关的娱乐和饮食习俗。这些习俗不仅别有风趣也具有浓郁的北方特点。
与江南三月三出郊踏青,举行歌会不同,北方则以它自己的特点,举行骑射活动。每年这天,辽族人民要举行一种射木兔的游戏,也是比赛箭术的一次例会。比赛者将一木雕的兔子放在选定的地方,参加者分为两组。骑马较射,以射中木兔为胜。有趣的是败组必需给胜组跪进酒浆,表示祝贺和尊敬;而胜者不需下马,仍然骑在马上,接过酒盅,一饮而光。(见《燕京杂记》)由于兔子前脚小而短,后脚大而长,奔跑迅捷,出没无常。因此,只有高明的射手才能射中。这种象征性的射兔活动,也许是在游戏中寄托人们对今年狩猎丰收的某种祝愿。
每年重阳节,辽族人民还有食兔肝的饮食习俗。该日,辽统治者先率领臣属部族,举行射虎活动,规定射中少者要罚重九宴,这大概也是对骑射的鼓励和考查。射毕,选择高地,立起帐幕,给蕃汉臣僚饮菊花酒;同时,把兔肝切成片,拦以鹿舌酱食之。兔肉鲜嫩,并富有营养。兔肝更是美味可口。辽族人民当然不会忘记这一美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