抬旗之法
上三旗下五旗制度,造成了正身旗人社会地位事实上的差别。
上三旗守卫皇城,挑取侍卫,皇帝外出时担任扈从,是皇帝最依重的亲军。下五旗除守卫京城外,被大批派往各地驻防戍卫。圣祖冲龄即位时,以索尼(正黄旗)、苏克萨哈(正白旗)、遏必隆、鳌拜(镶黄旗)为四辅政大臣,均出身上三旗,说明上三旗人在参预政治方面也享有优势。
为了破除上三旗下五旗人的轸域隔阂,鼓励下五旗人为皇帝建功立业,特别建立了“抬旗”制度。“抬”意即由下往上升。由“满洲下五旗,抬入上三旗者,谓之抬旗”。其本支子孙准一同抬旗,同胞兄弟仍隶原旗。皇太后、太后母家在下五旗的均准予抬旗。
以后,抬旗方式多样化,上三旗的汉军可以抬人同一旗分的满洲旗。圣祖生母孝康皇后一家,佟佳氏,原隶镶黄旗汉军,后抬入镶黄旗满洲,后族抬旗自此始。另外,包衣旗人可以拔出内务府抬入满洲旗。不同形式的“抬旗”,成为清代满、蒙、汉军旗人间、上三旗人与下五旗人中、正身旗人与非正身旗人间成分流通的一种特殊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