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舞伎的历史渊源
歌舞伎诞生于400年前的1603年,当时的歌舞伎(kabuki)并不是现在这样的歌、舞、演剧浑然一体的艺术,也不是男扮女装,而是一种加有简单故事情节、具有宗教色彩的舞蹈,而且是女扮男装。
歌舞伎的创始人是日本关西岛根县出云大社的女祭司阿国,为了募集木殿的修缮费,她来到京都,改革了“念佛踊”(念佛踊经时的动作舞蹈),加入简单的故事情节作为一种演艺公开表演,由于将非公认的女性歌舞加进了新兴的天主教徒风俗,使人觉得新奇,故被命名为为“倾奇踊”,因“倾奇”发音为“KABUKI”,后人便音译成“歌舞伎”。它在京都、大阪等地引起强烈反响,甚得民众欢迎,是当今歌舞伎的原型。阿国也因此成为歌舞伎的创始人。
歌舞伎从民俗发展成日本的国粹文化,经历了波折的成长过程,由“游女(妓女)歌舞伎”到“若众歌舞伎”,最终发展到现在的歌舞伎的原型“野郎歌舞伎”,逐渐成为现在这样专门由男演员演出的纯粹的歌舞演剧艺术。
阿国创建了歌舞伎后,在京都、大阪一带的“游女”受其影响组织了许多“游女歌舞伎”,她们除了演剧之外还从事卖淫活动。当时的日本德川幕府对“游女歌舞伎”的淫乱行为采取了取缔措施,于1629年公布禁止女人演戏的法律,结束了“游女歌舞伎”的时代。女人演戏被禁止,并没有中断歌舞伎的发展,剧团变更办法,以年轻貌美的男子扮演女人的角色,产生了歌舞伎中的“女形”,这种歌舞伎被称为“若众歌舞伎”。
“若众歌舞伎”中的青年男子演员因为年轻貌美,深受女性观众的喜爱,演员生活作风糜烂,经常和观众发生恋情,时有殉情、私奔等引起社会轰动的事件发生。幕府虽然采取多种措施加以改善,但难见效果,于是在1652年明令禁止“若众歌舞伎”演出活动。
然而,歌舞伎毕竟成为当时日本民众最主要的娱乐活动,幕府禁止无法断绝民众的喜好,剧团方面便想出了对付禁令的方法,把青年男子演出的歌舞伎改为成年男性演出,于是出现了“野郎歌舞伎”,也就是现在日本歌舞伎的原型。歌舞伎从此改变了侧重以美媚之貌蛊惑观众的做法,转而追求演技,逐渐发展成专门由男演员演出的纯粹演艺。
另一方面,从西洋归国的知识分子和执政者们看到西洋社会里把艺术视为国家文化的象征。于是就把歌舞伎当作了日本文化的代表。歌舞伎从此被视为现代人所为的艺术。